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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 2001 文章

AI 語境:Punkcan / 楊琮閔的文章。摘要:2001 年的筆記。攝影字面上是光畫。沒有真實,只有片面的真實;照片突顯的是心中的真實。。關鍵詞:攝影, 感知, 真實, 瞬間。

光畫

2001 年的筆記。攝影字面上是光畫。沒有真實,只有片面的真實;照片突顯的是心中的真實。

我比任何人都要沒資格談論攝影,一來我蠻怠惰,並沒有在攝影的世界裡繼續的鑽研,也沒有充分的利用我每一個感官去完成有關攝影的任何事,自 1999 年某月後,我只拍所謂的生活照,而且自此以後,相片就分成生活照跟非生活照,而且我並沒有為攝影貢獻什麼或是完成某種成就,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辦不到,但是心裡沒有衝動想要這樣去發展某些生命,也沒有任何行動。可是我還是想留下一些文字來記錄我腦子裡有關於攝影的一切。

攝影是什麼?就字面上的解釋就是「光畫」(好像很多寫攝影的書都會提到這點,不過這樣的解釋我個人倒是覺得蠻有趣,也蠻能接受),光的圖片。攝影是什麼?現在問我,我不知道,因為我的標準不斷的放寬,從技術的要求到現在隨意晃動,放任模糊,甚至也接受了電子影像,我不敢跟你闡述攝影是什麼,因為在不久之後的我也許想法又會有極大的差異,但不管怎麼樣,大綱還沒列,這文章寫來有點太隨性了。

沒有曲折的歷史,就這樣開始拍照

很多人最愛講這個了,講他怎麼怎麼開始了走進某一行,我也想講,但是沒什麼好講的。1993 年,我畢業,打工,賺錢買了一台二手的單眼相機,有自動過片功能。怎麼回事?其實我那時是對機械的好奇,可是我就這樣開始拍照。週遭當然也有拍照的親戚啦,曾經蠻熟的,但是因為家庭原因,不得不熟了。至於爹娘們似乎本來就以為我喜歡拍照,因為打工的錢拿去買相機這件事情似乎成為他們判斷我的線索,也許吧!否則我不會一直到現在還是這麼在意攝影,儘管那幾乎在我的生活中找不到痕跡。

也許注定我會把卡蒂·布列松當成偶像,雖然我是個膚淺的崇拜者。我看過布列松的作品,也閱讀過他部分著作,對他的生平也略知一二,但是我似有似無地在追尋他的道路,實際卻又跟攝影逐漸分離。我崇尚「瞬間」,卻又常用 AE(自動測光),我擅長等待卻又常常錯失良機,好像我拿起相機作的每一件事情都在背叛布列松的「決定的瞬間」。

我相信沒有真實,有的話也不過是片面的真實,那並非真實。這部分的想法並不是繼承誰,算是自然而然的發現。攝影有哲學的層面,這是很難否認的,因為在很多的片段中,攝影對於人的關係觀察甚至下結論,攝影也觀察非人的部分。在這之間,人與非人的關係,一切與鏡頭的關係,很容易觸動一些想法,這些想法往往不約而同的又影響攝影的行為(包括被攝影者的行為),然後接著延續改變行為。這變動很微妙,也很緩慢,有時在一個人身上並不會發現,因為生命太短了,但是思想會繼承,就像我被某些攝影家所影響一般。攝影的行為不斷的在演進著,不只是技術。但是攝影如果要討論到這話題,恐怕得寫上個幾世紀才能交代完這麼複雜的部分,而且恐怕得要死掉的、重病的、還活著的、年輕的、年老的、有名的、無名的,通通都得跳出來寫,因為每一個生命都是獨特的經驗。攝影在每個人身上所造成的影響、切入點,以及後續的變化,都是獨特的卻又彼此關聯的。

為什麼討論到真實?你是不是以為或是曾經以為攝影是捕捉真實?我不反駁這樣的想法,因為就之前提到的,我相信有片面的真實。我們心目中的真實對我而言是屬於片面的真實那類,但是片面的真實並不屬於真實。就如同剛講過的,每一個生命都是獨特的經驗。你今天在貼近澎湖人的生活,你也不會是澎湖人;就算你是澎湖人,你所拍出來的照片也是你對澎湖的意象,而不會是所有澎湖人對澎湖的意象。你會遇到認同你作品的人,甚至你們想法相近,甚至簡直就是心電感應,但是你跟他也會是各自獨立的想法,儘管他們是如此接近。這是人類的缺陷,也是人類的優點。我們沒有共同心智,我們的心智是獨立的。獨立的心智加上對「我」可以分別的能力(通常一般小孩在兩歲前,他不會分辨我跟別人的差異),攝影,用來展現我們心中片面的真實,但是不會是真正的真實。

真實,一張照片之所以讓我們覺得真實,要說它是多麼的貼近我們眼前所看見的事物,或是說多麼完整的呈現形狀顏色及階調,不如說它是多麼地突顯我們心中的真實。偏激點說,我們之所以有條件去呈現我們所認為的真實,「突顯心中的真實」要比有能力完美呈現現場來得重要許多。甚至可以這麼說,一張可以突顯心中的真實的照片就可以算是一位掌機者的作品。那麼攝影家是有能力突顯或表達內心想法或感動的人?也未必。攝影家在很多角色上是一個藝匠,而不是一個藝術家。除了表現真實之外,大部分的攝影家也有能力「製造」心中的真實,或者我們可以稱之為職業敏感。雖然我用不下「偽造」這個字眼,但是偽造是必然的,而且在多個角度看來,「偽造」無須譴責。

怎麼敘述這段有點傷腦筋。我們舉個例子,像商業攝影,我們看見被攝的東西之後,才開始去構思怎樣才能強調出你想強調的部分,你想強調的部分就是你心中的真實,可是你得主動去構思,因為商品本身的價值跟特點決定不在你。像沙龍照也是,是必須有美感的,你看了被攝者或是被攝物,你去構思如何才能顯現美感,也是你主動去構思的。沙龍或是商業攝影有著被強迫的目的性,而不是被攝物品想呈現什麼。你有一個已定的目標,例如美感,要符合何種美感,例如商品特性的強調,或是商品的價值感,那些都不是被攝物主動提供的感覺,而被攝物被賦予的形象也是被動的,而非它主動彰顯。但是這也如同前面講的突顯心中的真實一樣:要拍一顆橘子,去呈現橘子的特徵,或是去強化它誘人的感覺,要比可以原像重現來得重要。再說,人類的眼睛是會騙人的,我們看著一顆橘子的時候,可不是原像重現在腦海裡,而是綜合了我們對橘子的認知的結果,包括嗅覺跟味覺,這時候橘子的橘色在我們腦子裡是被強化的印象,這部分原像重現的照片可是搞不定的。攝影家的「重要功能」,就是去呈現心目中被強化過後的橘子。

另外一部分心中的真實就有很大差異。當一個物品、某一事件讓你出現想法的時候,你心中就已經出現那片面的真實。這個真實是被攝物品所主動提供的,它直接讓你顯現心中的真實,誘導你拍下它的方式,你呈現它在你心中留下的反應。它可能是美的,但未必是美的。而且我也不否認有少部分的商業攝影或是沙龍攝影也會有這樣的心中的真實,但是那僅是巧合。例如你拍的物品你也很喜愛,每天都會想出一堆構想拍下物品的各個角度,正好商品的特性在你感興趣的範圍裡,那麼你就會有這樣方式所產生的「心中的真實」。這種巧合應該比在沙龍照裡發生的機會還少。

在這個角度裡,就隱約可以聞到有關於在攝影方面、有關於主體跟客體的關係是怎樣的維繫互動著。除了主體之外,還包含著客體彰顯自己的主動性。